思想犯罪 區議員周偉雄因舉光時標語遭警以國安法拘捕
- Date2020-07-21
- Case ID 65100
- 相關人物/單位 Related unit(s) PTUC 4/1 、YLN01、AM8498
葵青區區議員周偉雄在YOHO mall的中庭地下舉起一塊印有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等標語的示威牌。警方隨即用閃光燈照向該名區議員,並舉起紫色旗警告他涉嫌違反國法,其後被警察截查,並鎖上手扣拘捕。
《基本法》第27條:
香港居民享有言論、新聞、出版的自由,結社、集會、遊行、示威的自由,組織和參加工會、罷工的權利和自由。《香港法例》第383章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第16條
(一)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。
(二)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;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、文字或出版物、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,不分國界,尋求、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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